來源: 南方都市報?
充電站與加油加氣站的安全距離不能少于3米。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出臺了充電站及電樁設計《規范》,并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對充電站選址有明確要求:充電站與站外市政道路之間宜設置緩沖距離或緩沖地帶,便于電動汽車進出和充電等候。充電站應充分利用鄰近的道路、交通、給排水、消防等公用市政設施。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區和商業區宜新建或改造立體停車庫,并配備相應的充電設備實現電動汽車充電功能。充電站也可建設在符合要求的地下車庫中。
《規范》同時也明確規定,充電站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高溫的場所,不宜設在多塵、水霧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上述場所風向的下風側。不應設在室外地勢低洼易產生積水的場所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點。充電站應預留一定的備用場地。
此外,與加油加氣站共建的充電站,充電設備的安裝位置應距離危險性設備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線外不小于3m,距離柴油設備外緣不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