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汽車?
成都市交管局獲悉,為落實《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的若干意見》關于“新能源汽車出行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要求,交管局決定自今年10月1日起,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氣電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三類新能源汽車不再受汽車尾號限行措施限制,工作日可在實行尾號限行措施的三環路(含)與二環路(含)之間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上通行。
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氣電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共三類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是指以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汽車。目前,車輛注冊登記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的燃料種類為“電”。
插電式氣電混合動力汽車是指既有充電電池作為動力來源又有內燃機作為動力汽車,即具有一定的純電驅動行駛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外接電源獲取電能量的混合動力汽車。目前,車輛注冊登記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的燃料種類為“電、汽油”或“電、柴油”。
插電式氣電混合動力汽車的典型特征是具有電機驅動和燃油發動機驅動兩套驅動裝置,車身外部除加油口外,還有充電接口。燃料電池汽車是指主要以氫燃料為主的燃料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汽車。目前,車輛注冊登記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的燃料種類為“氫”。
成都交警特別提示:請廣大新能源汽車車主朋友注意,由于2014年9月1日前核發的機動車行駛證未記載燃料種類,以及新能源汽車有關政策發布前,車輛注冊登記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的燃料種類與新能源汽車定義的燃料種類不完全對應,為了切實落實市政府新能源汽車的支持政策,近期公安交管部門已登記的燃料種類進行了清理和修正,并發布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