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搜狐網?
9月26日,深圳市發改委官方網站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購車者最高可獲得6萬元的深圳市地方財政補貼。
9月26日,深圳市發改委官方網站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新能源汽車補貼申領的實施細則,使得懸空已久的推廣方案終于落地。補貼范圍包括: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與使用(純電動公交車使用環節補貼辦法另行制定);充電設備(含本市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自建自用的充電設備)建設;新能源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以及市政府批準的其它項目。本辦法適用范圍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
深圳按照國家2013年補貼標準,對新能源汽車購置給予1:1配套補貼,計劃推廣25000輛新能源汽車。與其他試點城市不同,深圳堅持“不退坡”給予的補貼最多。例如一輛續航里程超過250km的電動汽車,今年在北京退坡后的地方補貼為5.4萬元,在深圳仍補貼6萬元。詳細補貼規則請見:車輛購置、使用(公交車使用環節除外)及充電設備投資補貼標準。
盡管優惠力度大,但深圳補貼并不好拿。根據該辦法,申領企業為注冊在本市的整車生產企業,或非本市整車生產企業在本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銷售子公司(以下簡稱整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注冊在本市的經備案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這意味著外地車企在深圳銷售新能源汽車,必須至少注冊5000萬成立銷售子公司,否則無法申領當地補貼。另外,整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具備5個及以上分布合理且滿足市場需求的標準維保網點。
該補貼辦法的有效期截至2015年底,發布時間已是9月下旬,外地車企僅余三個月的時間來注冊后再賣車,顯然很難趕上補貼的快車。有評論人士分析,如果是外地的上市車企在深圳注冊獨立子公司,涉及的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主管部門審批流程耗時很長,沒有當年深圳效率顯然無法及時辦成。